关于学院党委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9
院内各单位:
经2016年4月11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党委领导分工调整情况如下:
党委书记刘晓林同志,全面负责学院党委工作,分管党校、组织、工会工作;
党委副书记胡华爱同志,协助书记分管本科生日常管理与思想教育工作、共青团工作、纪检监察工作;
党委副书记邱祖民同志,协助书记分管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
党委委员吴代赦同志,协助书记分管统一战线工作;
党委委员何宗健同志,协助书记分管研究生日常管理与思想教育;
党委委员范杰平同志,协助书记分管宣传工作;
党委委员曾哲灵同志,协助书记分管青年教职工业务指导工作;
党委委员谢凡同志,协助书记分管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
经2016年4月11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党委领导分工调整情况如下:
党委书记刘晓林同志,全面负责学院党委工作,分管党校、组织、工会工作;
党委副书记胡华爱同志,协助书记分管本科生日常管理与思想教育工作、共青团工作、纪检监察工作;
党委副书记邱祖民同志,协助书记分管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
党委委员吴代赦同志,协助书记分管统一战线工作;
党委委员何宗健同志,协助书记分管研究生日常管理与思想教育;
党委委员范杰平同志,协助书记分管宣传工作;
党委委员曾哲灵同志,协助书记分管青年教职工业务指导工作;
党委委员谢凡同志,协助书记分管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
中共南昌大学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党委
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
2016年4月12日
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