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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推动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更加科学、公平、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资源与环境学院特制定以下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
(二)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科研素质、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
(三)坚持科学选拔,强化学科综合考核,规范和保障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自主权。
二、招生导师及招生名额(含硕博连读)
招生导师 | 招生名额 | 备注 |
彭洪根 | 1 | |
谢显传 | 1 | |
周文广 | 1 | |
黄冬根 | 1 | |
石磊 | 1 | |
邓晓华 | 1 |
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招生总人数不超过6人。招生导师在“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中择一进行,自行决定。若有多人报考同一导师的,按该导师的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招生对象
“申请-考核”制招生对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研究所或所学专业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的结果为B类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应届);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近三年内须有突出的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下同)在SCI、EI、SSCI、CSCD-C、CSSCI源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学术论文;
获得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二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等,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
四、申请条件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选拔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规定。
(三)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TOEFL≥80分或IELTS≥6分或PETS5≥60分或CET4≥450分或CET6≥425或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者。
(四)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掌握了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
(五)获得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二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等,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
(六)有硕士导师和所报考导师的推荐意见;
(七)申请者培养方式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南昌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sas.ncu.edu.cn/logon)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2月15日。
(二)报名材料:申请人须在12月10日前(以快递寄出日期为准)向南昌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提交材料:
1.《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原件(请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可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内含2份资源与环境学院的教授推荐信、思想政治审查表等。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已获硕士学位者: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5.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并提供硕士论文(附评阅书或评议书),应届硕士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经报考导师审核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8. 硕士导师和所报考导师的推荐意见。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入学时须核验以上材料的原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9、书面申请材料的提交方式:(1)现场提交,材料装袋后直接送到南昌大学前湖校区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环C313室,材料接收人为李晓燕老师;(2)快递邮寄(为保障材料寄送的及时性与安全性,请使用顺丰速运),寄送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李晓燕老师 (电话:13767042201)”。准备和寄送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李晓燕老师。快递寄出后请跟踪快递签收情况并向李晓燕老师确认材料。
六、资格审查和材料评议
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条件,2022年12月13-14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2022年12月15日,材料评议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评议合格的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学院的材料评议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按照以下要求评分:
(一)基本素质(60分):符合以下条件可得基础分60分。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良,掌握了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3、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40分):硕士研究生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在SCI一区源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学术论文一篇得40分;在SCI二区源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学术论文一篇得30分;在其他SCI源刊、EI源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学术论文一篇得25分;在CSCD源刊(核心库)或核心刊物(北大中文核心)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学术论文一篇得20分;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每项得25分;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项得30分;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项得20分;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每项分别得40分、30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40分。
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价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专家组择优按差额比例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对材料评议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复查。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综合考核
成立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分为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综合面试三方面内容。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结合。
(一)外国语水平测试:通过面试考核,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口语交流能力。分值100分,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二)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环境化学,分值100分。相关参考书目请查看招生简章。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综合面试:重点考核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硕士课程学习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等。分值100分。
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同时携带个人科研成果原件、获奖证书、外语能力证书原件等,以便综合考核小组加以参考。
综合考核小组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分,得到该生的外国语水平测试及综合面试。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外国语成绩占20%,专业基础和综合面试成绩占80%;综合考核成绩以60分为及格线(单科成绩也以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录像、录音、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八、录取成绩计算规则
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考核、综合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有任一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规则如下:
总成绩=外语水平测试*2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40%
九、录取和公示
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博士生招生计划,若有多人报考同一导师的,按该导师的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③体检未通过者。
十、其他说明
1、回避制度。凡与申请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博士生导师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资格审核小组、材料评议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2、纪律要求。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全程监察督导研究生招生工作。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导师的导师资格。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录音、记录并留存备查。面试过程要规范操作,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保证综合考核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4、录取的“申请-审核”制博士生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导师须对所招收博士生的质量严格把关,加强对博士生的思想政治、学术规范、创新能力及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培养,学院将对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进行考核及全程跟踪。
5、监督机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申请人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或研究生院提出。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791-83969340;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791-83969590。
6、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资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2.11.18